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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基本程序

一、测量放线

1、参加交接桩做好交桩记录,对接收桩点进行加固保护;

2、进行控制点复核及加密工作,建立两套相互独立的导线和水准控制线路,报监理工程师复测,合格后投入使用。

3、放出道路红线,边桩、中桩;

4、进行红线内障碍物调查统计,如果遇到重要障碍物,将实体边线采集坐标,反映在电子版图纸上;

5、进行原地貌复测,计算土方量并与图纸方量作对比。

二、施工准备

1、解决现场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及临时路,组织人员机械进场;

2、生产和生活设施搭建;

3、路基排水;

4、管线探测与保护;

5、现场人员安全教育;

6、技术准备(图纸会审、施组、方案的编制报审、施工区域划分及施工部署、进度计划编制等);

7、建立对外协调机制;

8、统计现场障碍物归属权及施工环境;

9、其他。

三、路基清表施工

1、放出道路红线并标记,确定清表范围;

2、在清表前做好原始抄测记录,除去杂物至土路床的清表后高程。

3、根据原地貌复测数据,计算清表后管道覆土厚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本工程为管顶覆土不小于50cm,若管顶覆土满足设计要求,清表后直接进行管道施工即可。若管顶覆土不满足设计要求,需在清表后先 进行路基填筑施工,再反开挖管道施工。

4、将路基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杂草等进行砍伐或移植清理,并对清理出来的含有植物根系的地表土和腐殖土集中妥善存放在就进的界桩边界之处,并统一运至弃土场或存放预订场地,严禁填埋在路基填筑范围之内以致路基下沉。

5、清表施工开始由现场工程师通知监理工程师,清表结束后及时让监理工程师签认清表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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